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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东区纪委机关(区监察局)设4个职能科室。
(一)办公(宣教)室 负责起草工作总结、报告、信息和有关文件;承担机关秘书、文印、档案、案件管理、财物管理、会务保障等工作;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;负责全区党风廉政、党纪政纪教育;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(二)纪检(执法)室 负责承办区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、复杂案件的核实、检查工作,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;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,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,指导全区纪律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。
(三)信访(举报)室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,办理群众举报事项,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;指导、督促、催办信访案件,开展信访监督;核查信访问题,提供案件线索,疏导来访群众;综合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。
(四)案审(党风)室 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察局立案检查、调查及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,审核备案案件;受理党员、监察对象的申诉,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审复核工作;指导全区案审工作;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,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工作;负责全区纠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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